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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老龄工作司司长俞建良: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部署 努力开创老龄事业发展新局面
发布时间:2024-04-12 08:20:50 来源:中国民政杂志

十四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明确了2024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政府工作报告对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做好老龄工作,作出系统部署和安排,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老龄工作的高度重视、对老年人的关心关爱。

  政府工作报告中有14处直接提及老龄和养老工作,关于老龄工作的部署内容全面、亮点纷呈、含“金”量高。政府工作报告对老龄工作的三大体系,即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体系都作出全面部署,同时对发展银发经济、建设适老化设施、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等提出明确要求,涉及老龄工作的方方面面,内容十分全面。

  政府工作报告就做好老龄工作提出很多新政策、新举措,如在全国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推进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加强养老等民生科技研发应用、加强养老照护等领域人才技能培训,等等。这些政策举措均是近年来首次出现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都是直面老龄事业发展新形势、解决老龄工作新问题的创新性举措,政策的针对性、操作性都很强。

  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月最低标准提高20元,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加强城乡社区养老服务网络建设,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补短板力度等,以“真金白银”的财政投入,不断提高保障水平、扩大服务供给,切实增强了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政策的含“金”量十足。

  做好老龄工作,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下一步,老龄工作司将认真贯彻落实政府工作报告的相关部署,进一步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并将这份责任感切实转化为“事事心中有底”的行动力,按照民政部党组统一安排,切实履行好老龄工作职能,深入推进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协调推动、加强政策供给、加强宣传引导,不断推动健全完善老龄工作政策和服务体系,着力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努力开创老龄事业发展新局面。

  加强协调推动,确保老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充分发挥老龄委议事协调机构作用,强化老龄办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机制。认真贯彻全国老龄委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明确老龄委各成员单位老龄工作职责,推动形成部门齐抓共管的老龄工作格局。加强对全国老龄委2024年工作要点以及重点实事清单的跟踪督办,推动不断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养老服务、健康支撑体系,加快发展银发经济,扩大老年用品和服务供给,努力推动各成员单位把承担的老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同时,建立完善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统计调查制度,加强老龄事业发展监测评价,推动工作落实。

  加强政策供给,不断完善老龄工作顶层设计。围绕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及应对、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的新问题,组织开展战略性、系统性、前瞻性研究,提出新形势下进一步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政策举措等,推动健全完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今年,将重点围绕老年人在社会参与、权益保障等方面面临的急难愁盼问题,研究制定并协调出台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的政策文件,充分发挥老年人积极作用,激发老龄社会活力;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方面的政策文件,不断改进老年人法律服务,持续完善老年人维权机制,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组织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研究,积极配合推进养老服务法立法工作,不断健全老龄法规体系。

  加强宣传引导,努力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深入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等涉老法规的宣传,增强全社会贯彻落实涉老法律的意识,提高老年人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深入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活动,研究完善有关政策措施,引导全社会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形成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广泛共识和工作合力。持续开展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工作,积极推进老年友好型城市建设,推动老龄政策和服务在老年人身边落细、落实、落地。持续开展全国“敬老月”活动,组织各地各部门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敬老助老活动,帮助老年人解难题、办实事。开展第四届全国“敬老文明号”创建和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评选工作,树立孝亲敬老典型,在全社会大力营造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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