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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蓬安:践行科学发展观 “三措施”推进农村养老保险
发布时间:2009-04-14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作者:佚名
 

  蓬安县在学习实践活动中,针对农民群众反响强烈的“家庭养老问题多,社会养老难推进”的这一现实民生问题,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充分用好、用活、用足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有效解决了农村群众的社会养老问题,促进了城乡的统筹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

  强势宣传,提高参保意识。学习实践活动以来,召开新农保工作推进会、碰头会、加工会、培训会等会议8次,散发宣传单10万余份,出动宣传车23次,分片区开设政策宣讲专场15次,在蓬安信息网、党政网刊发政策文件10份,在蓬安电视台每周发布1次新农保工作情况进度和1例参加新农保的鲜活事例,将“蓬安县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暂行办法”录制成光碟700张,下发至各乡镇、各村居,利用广播进行广泛宣传。通过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广泛宣传,广大农民群众进一步明白了参保的意义、方法、待遇和政策规定,进一步提高了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分类施保,破解参保难题。根据不同类型的参保人员采用不同的参保办法,充分激发了广大群众的参保热情,有力破解了在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的难题。对村(居)“三职”干部参保,每人每年个人交保费600元以上,县财政每年对村(居)支部书记补助保费600元、主任补助保费550元、文书补助保费500元;对镇(乡)村敬老院长参保,县民政每人每年补助保费600元;对失地农民参保,县民政在对实行农村低保的基础上适当适当提高享受标准;对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超龄人员参保,采取“上月保下月领”的办法促其参保;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参保,可提前5年领取保险金;对外出务工人员参保,与所在单位联系进行“邮保”;对已参保但又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免收滞纳金;对所有的参保人员,县财政每年按其所交保费的2.5%予以补助,并保证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最低年限为10年,最高不限。目前,已征收保险基金600万元,参加农村社会保险的人数新增2000余人。

  强化责任,构建长效机制。将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坚定了做好“农保”工作为群众解忧的信心和决心。县农保局创新工作方法,积极推行协议征收农保基金,与相如、石梁等12个乡(镇)劳动保障所(社会事务办公室)签订了农保基金征收协议书,协议金额达2000万元,做到了定性管理与定量管理相结合,充分调动城乡农保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构建起五大长效机制来巩固“农保”成果。构建起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平衡机制,按要求建立个人帐户,由财政专户集中管理;构建起参保缴费的激励和约束机制,落实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和待遇调整方案,加强了对农保资金的监督管理;构建起市场经济环境下基本养老保险权责的合理分担机制,实行个人缴纳为主,财政补贴、集体补助为辅的保费筹集方式;构建起基本养老保险的社会公平机制,多管齐下,努力扩大保险覆盖范围,构建起农保工作的考核奖惩机制,将工作目标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对任务完成好、工作绩效突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能完成任务的单位负责人给予诫免谈话。

责任编辑:Takahi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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